根据来凤县教育局《关于调整大河镇中心幼儿园等八所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的请示》,来凤县成本调查监审分局按照局领导签署的意见,启动了成本监审工作,于2018年5月20日至7月28日对其实施了成本监审,2018年8月7日出具了《关于来凤县乡镇县一级公办幼儿园教育培养定价的成本监审的报告》(来价成监[2018]6号),该《报告》同日经局价审委员会集体审议通过,现作成本监审结论如下:
一、来凤县乡镇县一级公办幼儿园申报成本
申报定价总成本989413.99元,申报单位定价成本2967.74元/人、年。
二、审核确认2015-2017年成本
经审核确认:来凤县乡镇县一级公办幼儿园2015-2017年总成本463768.52元,单位成本2146.27元/人、年;较申报定价成本分别核减525645.47元、1584.28元/人、年。
三、审核确认可预见成本255707.55元,单位可预见成本762.81元/人、年。其中:工资上涨可预见成本287.65元/人、年,维修费、设备购置支出可预见成本475.16元/人、年。
四、审核确认定价成本
表五生均培养成本1383.46元/人、年加可预见成本762.81元/人、年,合计生均培养成本2146.27元/人、年。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本结论审核确认的定价成本主要依据来凤县县教育局提供的相关幼儿园的成本资料,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由县教育局负责;
(二)本结论审核确认的定价成本不含代收代管费的收支。
附:来凤县三胡大河百福司中心幼儿园(2015~2017年)教育培养定价成本核定表(表五)
成本公开反馈意见邮箱:3072257668@qq.com
来凤县成本调査监审分局
2018年8月8日